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6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

 

 

 

 

汴文职疫防办〔2020〕4号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及流程。

一、报告范围和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处室和院部应当立即电话报党办和校办,通知医务室、并报当日值班领导。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或校内感染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在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共同用餐、饮用水史,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值班室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带班领导和校内相关部门,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络、人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和调查、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取样等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制度

1. 基本原则: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在校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学校行政领导的分级管理体系,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启动学校应急系统。

2. 学校各部门和医务室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 各处室和院部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 在我校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相关人员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救护和救援;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5. 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 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6. 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校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7. 各处室和院部相关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未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6日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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