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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作者:    信息来源:中国青年网    发布时间: 2020-06-22

第二届全国“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宣传活动

一、活动安排

启动征集:2020年5月-7月

集中评议:2020年8月

网络公示及发布:2020年9月

集中宣传:2020年10月-12月

二、申报说明

(一)申报类别

综合性实践案例:某一地市或县区人民政府整体部署推进“非遗进校园”工作的综合性实践案例

活动类实践案例:展览、展示、展演等活动类实践案例

理论研究类实践案例:以校本课程为代表的教学课件、辅助教材等理论研究类实践案例

新媒体传播产品类实践案例:各地借助新媒体形式组织实施、取得一定成效或成果的“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

其他形式实践案例

(二)申报主体

部署机构:整体部署推进“非遗进校园”工作的某一地市或县区人民政府

实施机构  :文化和旅游系统各级单位或部门,全国各级非遗保护中心、传承基地,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企事业单位等

中小学校:在某项案例实施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的学校,某项案例的受施学校等

社会团体或个人: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播、传承的社会团体,各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社会人士等

(三)申报要求

1.参与主体:

(1)申报单位/个人须是所申报“非遗进校园”实践案例的部署机构、主要实施主体或发挥主导作用的实施方。

(2)若该项目有多个主体参与实施,须各单位/个人联合申报,避免多单位/个人重复申报同一个实施项目,避免对同一个系统的实践案例进行拆解申报。

实施时效:所申报“非遗进校园”实践案例须为2020年1月以前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已经完结,或正在进行中但已具有阶段性成果。

2.实施对象:

(1)实施对象:包括处于(除高等教育之外)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阶段的学生,也包括对学校教职工群体的传播和影响。

(2)实施场景:包括在校园区域所开展、展示的各类实践案例;在校外研学、传习场所,课外教学基地等区域开展、展示的各类实践案例;特别是某一地市或县区整体部署推进的综合性实践案例。

3.案例要求:

(1)申报案例涉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须是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认定的“非遗”项目。

(2)“非遗进校园”实践案例实施主要目的和主要成果为:针对在校学生开展的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宣传,相关知识的普及、推广、体验等,起到塑造学生审美,陶冶学生情操,启迪学生心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形成健康的校园文化等作用。

(3)所申报“非遗进校园”实践案例应具有一定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具有一定的文化价值,实施过程中运用创新方式和手段,受到青少年喜爱,引起较大反响。

(4)所申报实践案例须组织规范、严密,实施系统、完整,有较为完善的实施计划和周期,具有阶段性效果,定期或固定周期开展。

(5)所申报实践案例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展现出我国传统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6)实施“非遗进校园”工作后,该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及传播有明显成效。

4.特别说明 :

(1)开展非遗项目授徒、传艺,致力于传承人或代表性传承人培养的专业传承行为的实施案例,不参与申报。

(2)曾参与第一届活动申报、且正在持续进行、并产生新的阶段性成果的实施案例,可以参与第二届的申报。

(四)奖项奖励

“非遗进校园”十大优秀实践案例:评选出十大优秀实践案例,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非遗进校园”优秀组织奖: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五)申报方式

1.进入申报平台(fy.wenhua.youth.cn)

2.注册登录账号

3..新建添加作品

4..填写申报信息

5.完成提交申报

三、活动声明

参与申报的实践案例一经申报,即视为授权活动组织方可在活动专题等宣传推广中发布及无偿使用,且有转授权的权利。活动组织方在法律范围内保留对该活动最终解释权。

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大力支持

中国青年报    指导

中国青年网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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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丹   010-64098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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