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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20届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2020-06-22 】

亲爱的贷款毕业生同学:

你们好!

时光荏苒,三年的点点滴滴,终将为美好的大学生活画上圆满的句号。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我们的生活节奏,当疫情防控遭遇毕业季,大家克服重重困难,认真完成学业,即将开启新的人生征程。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祝贺!

曾记否,在你们为收到录取通知书,即将开始大学生活激动不已时,也曾为学费愁眉不展。是国家助学贷款给大家带来希望,使得学费、生活费不再困扰大家,也给你们提供了公平的受教育机会。

“如期履约,按时还贷”是每个接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同学应尽的义务。因为偿还贷款,不仅是对金钱的偿还,更是对爱心的传递,对国家资助的感恩,也是在为自己的征信加分。我们要受助思源,常怀感恩之心去励志进取,以不负国家和学校的培养。

在你即将毕业之际,工艺美术学院特别提醒同学们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做好毕业确认

请大家及时登录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认真更新个人信息,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等待学校审核通过,然后核对辅导员或者班主任反馈的《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并于返校后到学院完成签字、按手印等程序,最后将表交学院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便于毕业后学校与你取得联系。学生毕业离校后,若个人信息(就业信息、通讯信息等)发生变动,请务必及时登录系统修改并更新个人信息,以便学校和银行随时和你联系通报贷款信息。

二、按时偿还本息

1.自付利息。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高校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自毕业(或结业)当年的7月1日开始,全部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同学们需要在每年的12月20日之前支付贷款利息。

2.提前还款。每年除11月外,都可提出提前还款申请,每月15日之前提出还款申请者,当月20日之前需完成还款;每月15日之后提出还款申请者,下月20日之前完成还款。如当月还款不成功,次月需再次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3.本金到期还款。不用通过在线系统提交申请,只要在还本日前三天将足额本、息充值到贷款支付宝账户即可,还本日当天支付宝统一划扣,还款情况可以在次月初登录在线系统查询(贷款状态应为“已结清”)。

4.逾期还款。不用提交申请,只需在每月20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值到支付宝账户就可以了,每月20日支付宝统一划扣。

三、征信提醒

目前,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已经正式启动,国家助学贷款作为信用贷款,以你的信誉作为担保,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的信息均已记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成为个人信用记录的一部分。你的贷款、还款记录已报送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请务必按时还款。信用记录将被广泛应用于留学、创业、购车、购房、信用卡等贷款申请的审核以及个人所涉及的金融业务中。信用贷款如有违约,会影响您的信用记录,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今后在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等其它各类贷款时会有不良影响,同时也会影响个人乘用高铁、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给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负面影响和诸多不便,请同学们珍惜个人信用,自觉履行还款义务。

同学们,诚信是人生路上最宝贵的基石,是你未来职业生涯里最耀眼的名片,为了不让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留下污点,请你切记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按时还款,为自己的诚信记录添上光彩的一笔。

最后,祝愿大家心想事成,前程似锦!

工艺美术学院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