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院部首页 > 学生工作 > 资助 > 正文

【就业政策】:事关毕业生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2023-04-10 】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政策措施

审议通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草案)》

决定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国务院总理李强4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政策措施,审议通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草案)》,决定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会议决定,继续免除今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今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本金部分可再申请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会议强调,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已进入关键阶段,要不断优化完善相关稳就业政策,加大对吸纳高校毕业生数量多的企业的政策、资金支持,深入实施“三支一扶”等计划,推动应届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财政部对此表示,这有助于缓解贷款学生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帮助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 。

贷款毕业生应注意事项

一、年度还息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贷款学生自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利息,并且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需偿还本人当年利息,否则即构成违约。贷款学生毕业后应将当年还息金额于12月20日前通过支付宝主动还款或足额存入本人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中,国家开发银行在12月21日进行扣划。

二、如何避免出现违约

1.毕业离校前认真核对本人贷款信息并阅读毕业确认表后的须知及学校下发的相关材料。

2.及时与学校联系更新本人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3.经常与原所在学院联系,每年按时偿还利息。

三、毕业生还款操作方法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提前还款”申请(11月除外)。每个月可以申请一次,1-15日申请的,计息到本月20日,本月20日为还款日;16-30日申请的,计息到下月20日,下月20日为还款日。

完成提前还款申请后,可在还款日前随时使用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进行还款。20-30日支付宝系统扣款、国开行系统进行后台操作。

下月月初国开行系统显示学生助贷合同状态是否“已结清”,显示“已结清”即已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