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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食堂管理办法

【来源:疫情防控期间食堂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20-04-01 】

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传播,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做好疫情防范工作,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1.每天早上对食堂、餐厅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如有感冒、咳嗽、发热(37.3摄氏度以上)等情况的员工,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及时上报隔离。

2.食堂操作间、餐厅每天早晚消毒两次,餐桌餐椅每天用消毒液擦拭,晚餐后定时用紫外线灯消毒,并做好记录。餐厅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上班,上岗前要严格按要求用消毒液全身消毒。

3.操作间保持干燥清洁,餐具用品必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红外线消毒温度控制在120℃,作用15---20分钟;消毒柜水温控制在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4.所有送货、超市等到校人员以及所有工作人员都应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且按规定定时更换。

5.食堂人员(含采购员)做好自身防护,严格按照《国家餐饮行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防控服务指南(暂行)》执行。

6.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卫生防护工作,如切割食物后、便后要及时洗手。

7.食堂禁止购买、储存、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购买腐败变质、外观不正常、过期、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要到正规超市或农贸市场采购食品原辅料,并索证、索票,保存好凭证。

8. 餐厅必须使用高温消毒后的餐具。严格按食品安全规范操作,生熟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感染;一定要烧熟煮透。

9.实施分餐制。在餐厅门前设置多个分餐售卖点,倡导师生打包回办公室、寝室就餐。延长师生就餐时间,错峰就餐、分散就餐、避免扎堆就餐、人员交谈,要求学生餐后及时洗手。配餐时荤素搭配,合理营养。

10、成立疫情防控期间食堂督查组,在用餐时间段对食堂用餐情况进行强化督查,维持用餐秩序。督导员要在三餐期间进行巡查,对未佩戴口罩的人员,禁止其进入食堂用餐。

11、进餐厅就餐者必须戴口罩走进食堂,排队时应与他人保持一定的间隔距离,在食堂内就餐的人员要分散就餐,一人一桌,不喧哗,不交流。

12、疫情期间,食堂用餐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即严禁就餐时讲话、严禁就餐时面对面、严禁就餐时并排坐。

13、餐厨废弃物要按规定处置、管理,做到日产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