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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开封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7日 作者: 点击:[]

学院各部门:

根据汴办〔2012〕13号文件精神,开封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参评时限、范围

1.2010年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日由市级以上报刊、出版社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论著;2010年至2011年结项的国家、省、市社科重点课题;被县级以上机关采用的有价值的调研报告(需有机关采用证明)及在省级以上研讨会上发表的论文。

2.参评的成果包括社科方面的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调研报告等。由多名作者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参评,其中的单篇作品可以作为论文参评。已获得过河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和市委、市政府颁发的成果奖的论文、论著不再参评。

二、评奖标准

1.所有参评成果都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

2.坚持理论创新、与时俱进、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材料翔实、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学科、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所创新,或对原有结论加以补充、完善;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我省、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建,对市委、市政府和各级领导机关重大决策的形成或重大实际问题的解决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和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被市级、县(局)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应有采用机关证明材料。

三、奖项设置、评奖标准

1.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2.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上有重大意义、有创新理论,在省、市社科界具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有较大的贡献。

二等奖:在选题上有重要意义,对学科成果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较好。

三等奖:在选题上有积极意义,能对原有理论和观点作出补充,提出新的观点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对解决实际问题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四、申报要求

1.每人限报一项,两人以上合作成果可另报一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

2.申报者须填写《开封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6份,论文类须交原件1份,复印件5份(论文字数须在3000字以上)。

3.申报费:100元/项

4.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5月21日前。

科研外事处

2012年4月27日

上一条:关于2012届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进行网上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庆七一、喜迎党的十八大”书画、篆刻、摄影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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