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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9日 作者: 点击:[]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工会文件

汴文职院工发【20193

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

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引导广大教职工践行“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争做“四有”好老师,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示范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开封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开封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汴总发〔201981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在本职岗位中师德高尚、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先进个人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和引领学生。

2.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严谨的职业态度和高尚的师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坚持以德树人,以德立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师德师风建设“十不准”,无违规违纪行为。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勇于实践创新,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行政管理、服务师生、平安维稳、社会实践、资助扶贫等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

4.工作3年以上,在学校享有较高声誉,获得过校级或以上荣誉称号。

(二)师德标兵

具备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评师德标兵:

1.有重大立功表现,获得学校党委或地方政府表彰奖励。

2.有突出先进事迹,在校内外产生巨大影响。

3.3年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省部级以上重要成果。

4.3年获得校级以上各类表彰、奖励、荣誉称号。

5.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

6.长期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工作,对学校事业发展发挥重大作用,有较高群众威信。

三、评选办法

1、民主推荐。各工会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群众评议,民主推荐师德标兵1名、师德先进个人1名,按照要求填写《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并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2、评选材料报送。请各工会小组将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纸质推荐材料加盖公章于625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李平平老师(办公楼512室),电子文档一并发至kfwhyszyxygh@163.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3、学校成立由校党委组织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工会等部门组织的校评审委员会,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根据各单位推选情况,对照评选标准,评选出师德标兵10人、师德先进个人20人,在2019年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并在全校进行宣传。

四、评选要求

各工会小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认真组织,规范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将师德方面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要把本次评选活动作为加强部门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激励广大教职工见贤思齐,自觉加强师德建设,提升教书育人和管理服务的素养和能力。  

校工会

201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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