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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返校复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 作者: 点击:[]

各处室、院部:

返校复学在即,为进一步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学前(含五一假期)在汴教职工(包括在编、签约、外聘、从业人员)原则上不允许离汴。

二、因特殊原因离汴教职工需履行请假手续,规定如下:

1、部门负责人离汴请假,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党务部门由党委书记审批,行政、教学部门由校长审批。

2、其他教职工离汴请假:行政、教辅部门教职工需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教学院部(含校企合作学院)教职工须经部门负责人、联系院部领导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安排行程,并主动向所在部门报告具体安排、健康状况等信息。

3、以上所有请假审批手续须交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人事处备案。

三、离汴教职工返汴后原则上14天内不得进入校园(因工作需要到郑或在郑居住者除外)。

四、因工作需要到郑或在郑居住者,实行“点对点”往返,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根据“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全面掌握外出师生的行程信息和身体状况,并按要求向学校相应专班报送各类信息。如遇特殊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并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报告相关情况。

六、在汴教职工要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出门自觉佩戴口罩,不组织、不参加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接触外来人员。

七、疫情防控依然是当前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要自觉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广大教职工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各项要求,持续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对因思想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实不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规依纪对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追责。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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