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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封市纪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4-30    作者:     来源:     点击: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毫不松懈纠治“四风”,积极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推动作风建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现将我市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开封新区党工委原常委、管委会原副主任徐冠龙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等问题。2019年至2020年春节,徐冠龙在担任金耀路西延及郭庄(周边)征收改造指挥部指挥长等职务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消费卡共计7.5万元。徐冠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1月,徐冠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开封黄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原常务副主任王志勇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20年5月至11月,王志勇违规借用祥符区城东街道办事处程寨社区党支部书记王某某别克GL8汽车一辆。王志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王志勇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祥符区罗王镇月林村原党支部书记朱永强违规吃喝问题。2018年5月,经朱永强同意后,罗王镇月林村在村级经费账中违规报销吃喝费用20174元,其中朱永强报销吃喝费用2674元。朱永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3月,朱永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尉氏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李民康残疾人补贴资金审核不严问题。2018年、2019年,李民康在具体负责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集中复核工作中,审核把关不认真、不细致,致使多人在户口已外迁、人已死亡等情况下,仍违规领取补贴资金59940元。2021年3月,李民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已追缴到位。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城街道办事处“蓝天卫士”值班人员刘亚平违反规定擅自离岗问题。2021年3月21日,刘亚平违反“蓝天卫士”监控平台24小时值守规定,值班期间在没有与接班人员交接的情况下,提前离岗,致使发生火情报警后,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置。2021年3月,刘亚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五起典型案例,有的借传统节日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的无视纪律违规借用私人车辆,有的占用村级经费搞吃喝,有的在岗不在状态,不担当、不负责,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有的还在潜滋暗长,纠治“四风”必须永不止步。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通报的典型问题为警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动破除特权思想、抵制歪风邪气,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五一”“端午”假期临近,纠治“四风”又到重要节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政治本质、政治危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更加有力有效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大力发扬尚俭戒奢的新风正气,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重大战略成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上认识在新起点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四风”问题顽固性、反复性、隐蔽性特点,把改作风、树新风作为应变局、开新局的切入点,以作风建设年为载体,扎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工作,靶向治疗、精准施策。要紧盯重要节点和县乡换届重要时期,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在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公款吃喝、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机动暗访等形式,着力发现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持续营造严的氛围。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以及违反换届纪律搞吃吃喝喝、团团伙伙的,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毫不松懈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要坚持“两头抓、抓两头”,既抓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作风,又抓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紧扣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深入纠治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困难帮扶、生态环保、执法司法、涉黑涉恶等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清除“蝇贪”“蚁腐”,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既抓纠治“四风”,又抓倡树“新风”,以“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深化作风治理,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