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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辅导员专项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9    作者:科研外事处     来源: 科研外事处    点击:

学校各部门: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2022年度立项的学校辅导员专项科研项目结项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材料要坚持质量第一,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注重实际价值。最终完成的成果主件可以是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等形式。

1、以著作形式结项的项目,其书稿须正式出版。第一作者须是项目负责人,并且注明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辅导员专项科研项目的名称及编号。没有注明的不得列入项目研究成果。

2、以论文形式结项的项目,须在公开期刊上发表,原则上不少于 5000 字。提交的论文,作者须是项目负责人,并且注明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辅导员专项科研项目的名称及编号。没有注明的不得列入项目研究成果。

3、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项目,研究报告要书写规范、概念明确、资料可靠、分析严密、逻辑清晰、论述全面、方法适当、结论可信,字数不少于1万字。相似性超过20%的将不予结项。

、材料报送要求

此次结项材料仅收电子版,不再收取纸质版材料

1、以著作形式结项的项目,结项时须提交:(1著作原件(审核后退回)2)电子版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扫描后放在1个文档里的PDF版)

2、以论文形式结项的项目,结项时须提交:(1发表期刊原件(审核后退回)。(2论文电子版(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扫描后放在1个文档里的PDF版)

3、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项目,结项时须提交:(1研究报告电子版要求有目录、内容提要、正文及参考文献)。(2“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全文表明引文”版(指定平台:中国知网https://cx.cnki.net)。

以上材料电子版放一个文件夹(“课题负责人姓名+辅导员专项”命名),2023年11月23日之前发送至邮箱kfwyykyc@126.com

 

   

                                         科研外事处

202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