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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作者:招生就业处 时间:2020-11-10 点击数: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明两年高职院校扩招200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0〕10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20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4306。学校招生代码:6316。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中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成立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委员会,成员由校领导、学校职能部门及相关院部负责人组成,学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为组长,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招生的副校长为组长,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凡与高职扩招单独招生有关的工作,一律由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的高职扩招单独招生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2020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C类考生(含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招生计划23人,全部为全日制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备注

社会体育

三年

23

3700

校企合作专业

注:校企合作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费由企业收取,学生自愿缴纳。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1、志愿填报时间

2020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5日18:00时。

2、志愿填报方式

考生登录“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http://www.kfwyxy.edu.cn)点击首页悬浮窗链接或输入网址“http://ddzs.kfwyxy.edu.cn:8080/”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对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确认无法修改,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志愿填报结束后,我校将考生志愿数据报省招办进行比对,对于填报超过1所高校志愿或填报信息与省招办信息不符的,取消其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

3、领取准考证

考生准考证领取方法将在学校网站上另行公布。

第十五条 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依据要求,本次考试方式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为300分。考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设在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第十六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予以免试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1、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学校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在我校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上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以可靠方式寄送考生本人,不采取他人代收、转收等送达方式。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条 通过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学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和开封市物价主管部门审定的学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一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单招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学院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中段

邮编:475004

咨询电话:0371-22861199 22861166

网址:http://www.kfwy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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