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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作者: 时间:2019-05-15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依据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招生的工作精神,我校2019年继续进行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招工作。

第二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单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单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4306。学校招生代码:6316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中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单招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成立单招工作委员会,成员由校领导、学校职能部门及相关系部负责干部组成,学校主要领导为单招工作第一责任人。单招工作委员会下设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为组长,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招生的副校长为组长,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凡与单招有关的工作,一律由单招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单招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单招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为符合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河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我校高职单招。考生数据下载后,外省户籍考生的详细信息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审查,凡不符合中职跨省招生政策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已经参加考试者其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2019年单招计划2100人,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备注

1

艺术设计(艺术类)

3

40

5300

 

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类)

3

115

5300

部分校企

3

工艺美术品设计(艺术类)

3

30

5300


4

室内艺术设计(艺术类)

3

50

5300

部分校企

5

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类)

3

50

5300

部分校企

6

表演艺术(艺术类)

3

30

5300

 

7

钢琴调律(艺术类)

3

20

5300

 

8

舞蹈编导(艺术类)

3

50

5300

 

9

音乐表演(艺术类)

3

50

5300

 

10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3

30

5300

 

11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艺术类)

3

40

5300

校企合作专业

12

工程造价

2

30

3600

校企合作专业

13

建设工程监理

3

30

3600


14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65

3600

校企合作专业

15

机电一体化技术(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方向)

3

20

3600

校企合作专业

16

工业分析技术

3

15

3600

校企合作专业

17

工业分析技术(质量检验与管理方向)

3

10

3600

校企合作专业

18

民航运输

3

15

3600

校企合作专业

19

空中乘务

3

45

3600

校企合作专业

2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120

3600

部分校企

21

计算机应用技术(安卓系统开发工程师方向)

3

30

3600

校企合作专业

22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运维工程师方向)

3

30

3600

校企合作专业

23

软件技术

3

70

3600

校企合作专业

24

动漫制作技术

3

40

3300

部分校企

25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3

30

3600

校企合作专业

26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3

70

3600

校企合作专业

27

移动应用开发

3

30

3600

校企合作专业

28

财务管理

3

40

3600

 

29

会计

2

30

3600

校企合作专业

30

市场营销

3

30

3300

 

31

市场营销(新媒体营销方向)

3

30

3300


32

电子商务

3

60

3300

校企合作专业

33

物流管理

3

30

3300

 

34

物流管理(国际物流方向)

3

30

3300

校企合作专业

35

旅游管理

3

40

3300

 

36

旅游管理(运营管理方向)

3

30

3300

  

37

酒店管理

3

30

3300


38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3

30

3300

校企合作专业

39

文物修复与保护

3

20

3300

 

40

传播与策划

3

40

3300

部分校企

41

社会体育

3

45

3600

校企合作专业

42

人力资源管理

3

40

3300

校企合作专业

43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3

40

3300

校企合作专业

44

应用英语

3

40

3300

校企合作专业

45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30

3600

校企合作专业

46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3

80

3600

校企合作专业

47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100

3600

校企合作专业

48

休闲服务与管理

3

30

3300

 

49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3

100

3600

校企合作专业

注:“部分校企”表示开设有普通班和校企合作班,学生自愿选择。校企合作班和校企合作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费由企业收取,学生自愿缴纳。

第十四条 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1、志愿填报时间

20193199时至2218时。

2、志愿填报方式

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并可以在规定的填报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3、考务费

60/生。

4、领取准考证

2019322日后,考生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方法将在学校网站上另行公布。

第十五条 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试时间为2019331日(星期日)。考试地点设在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考试由“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知识”考试

1)普通类: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依据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艺术类:考核语文、英语两科,依据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总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英语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2、“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采用面试的方式,由学校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职业素质进行测试,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1)普通类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其中陈述表达(语言表达)50分、沟通交流50分、思辨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50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50分。

2)艺术类进行专业水平测试:按所报专业不同分别测试,总分200分。

3)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面试时经交验认定后,将作为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的重要参考。

第十六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学校免试录取,具体免试录取程序如下:

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2)考生所在学校将考生相关材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于2019228日前报送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我校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由我校统一报送省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逾期不予受理。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我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我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凡参加2019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并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应参加省招办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学校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1、根据考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的顺序依次排序。

2、学校单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招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在我校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上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以可靠方式寄送考生本人,不采取他人代收、转收等送达方式。

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注册学籍后,转学、转专业按照学校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参加高考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学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学费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艺术类学费为5300/生·年,普通类学费为3300/生·年—3600/生·年。

第二十二条 学校奖励。我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采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第二十三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单招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学院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中段    

邮编:47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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