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文件(豫科项〔2026〕32号)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衔接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加强科技赋能“六个强省”建设,提升产业链创新整体效能,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27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此次申报为限额推荐,我校限2项。
(二)项目应按照省重点研发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我省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聚焦重点方向,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请作脱密处理。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年6月30日后出生),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报。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四)各申请单位要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项目申请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五)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申请财政支持资金一般不低于100万元。其中,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贯通产学研用,项目申请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1倍。省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
(六)各申请单位应加强项目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同一单位同一研究方向申报项目,限推荐申报1项,鼓励单位内部加强资源整合、形成优势团队。
(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各地、各部门统筹资源、联动支持,鼓励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协同攻关;产业化应用项目原则上应由企业牵头申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须有企业参与。
(八)完善项目库建设,建立滚动实施机制。对上一批重点研发专项备选项目(附件2)不再重复申报,对无重大变化且正常推进实施、取得新进展新成果的备选项目纳入本次重点研发专项予以支持。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
(一)用户注册。个人(申报人)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二)单位信息填报。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法人(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三)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及预算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
三、截止时间
个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截止至2026年9月4日18:00;申报表电子稿发邮箱kfwyykyc@126.com.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已提交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请各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科研外事处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