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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7日 作者: 点击:[]

学院各部门:

2012年度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国务院《指导意见》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总体战略,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坚持以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着力推出有理论深度、有创新价值、有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要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着眼于解决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着眼于推动新兴学科建设和优长学科发展。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时效性和预见性。

三、本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共分三大类,第一类:贯彻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建设中原经济区专题研究。第二类: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7个学科条目。此类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第三类:历史学、考古学、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体育学、艺术学、教育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9个学科,不设具体研究条目,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题申报。

四、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范围涉及16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报都要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项目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五、本年度社科规划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两个类别,全部为资助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为1—3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项目申请条件: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如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七、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申报截止日期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被中止项目研究、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八、申请人要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

九、本年度基础研究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研究起始时间自9月1日起,申报者需据此考虑自己的项目设计。

十、申报者要按照新修订的《申请书》和《活页》规范填写,特别注意要把《通讯评审意见表》附在《活页》第一页上。《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各一式5份。每套申报材料均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贴申请书第一页。

十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日,申报费100元/项。

科研外事处

201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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