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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院报“优秀通讯员”、“优秀通讯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8日 作者:编辑部 点击:[]

各处室、系部:

即将过去的一学年,在学院党委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我院院报以彰显学院特色为宗旨,以传播优秀文化为己任,在树立学院形象、引领校园舆论、增进师生交流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为了进一步激励和调动我院各部门和全院教职工在宣传、新闻报道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设更加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更加有利于学院快速和谐发展舆论氛围,学院研究决定:在学院各部门开展2011-2012年学年 “优秀通讯员”、“优秀通讯单位”、“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各处室、系部,各部门通讯员,以及2011年9月-2012年6月院报刊发的各类新闻作品。

二、参评条件

1.参评优秀通讯单位的要求:部门工作紧紧围绕我院五年发展规划纲要,思路清晰,扎实有效,新闻稿件客观反映部门工作实际,数量多(投稿量不少于6篇),质量高(采稿不少于4篇),对宣传部门工作、展示学院形象发挥了积极而显著的作用,在师生中产生良好的反响。

2.参评优秀通讯员的要求:在宣传工作中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及时、准确报道学院和部门重大事项,撰稿数量多(6篇以上),质量高(采用3篇以上),对宣传重大事件、传播优秀文化、引导校园舆论起到了积极作用。

3. 优秀新闻作品评选要求:作品反映学院建设发展的核心理念,紧贴学院重大部署和中心工作,立意高远,构思巧妙,文风清新,对宣传学院工作、树立学院形象、引领学院发展具有显著的作用,稿件字数不低于1000字。

三、评选方式

1.编辑部组织评审小组对各部门稿件数量、质量进行初审。评审小组人员构成:

组长: 马嘉友

副组长:刘咏梅 陆水东

成员:郭建平 尹清轶 朱锋 韩冰 薛蔓

2.各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评选条件填写优秀通讯员、优秀通讯单位和优秀新闻作品申报表;申报优秀通讯员和优秀通讯单位的要对本学年通讯工作进行总结;申报表和总结(一式三份,附电子文本)加盖部门公章,2012年5月31日前交学院编辑部,过期不候。

3.评审小组于6月上旬组织召开专门会议,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各部门材料,拟定“优秀通讯员”、“优秀通讯单位”、“优秀新闻作品”初选名单,报学院研究、审批。

4.学院研究、批复后公示评选结果,2012年教师节对获奖部门、个人进行表彰。

四、评选名额及奖励额度

1.优秀通讯员10名;优秀新闻作品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通讯单位2个。

2.优秀通讯单位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新闻作品一等奖奖励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优秀通讯员奖励200元。

五、评选要求

1.申报单位或个人需认真填写《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优秀通讯单位申报表》、《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优秀通讯员申报表》、《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优秀作品申报表》(见附件)。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做好自荐自评工作。

3.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校园网编辑部主页下载,网址:www.kfwyxy.edu.cn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12年5月21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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