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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文职院纪发〔2020〕1号 关于转发《中共开封市纪委关于深入纠正“四风”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2    作者:     来源:     点击:

汴文院纪发20201

关于转发《中共开封市纪委关于深入纠正“四风

                                        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总支:

现将中共开封市纪委关于深入纠正“四风”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汴纪发〔20197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电话:22115216


中共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纪委

                            202018

汴纪发〔201974



中共开封市纪委

关于深入纠正“四风”确保元旦春节

风清气正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纪委监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直纪工委,市管各企业和大专院校党委、纪委:

202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严明纪律要求、加强警示教育、严肃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扛牢政治责任。节点即“考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认真组织学习近期中央、省、市纪委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把自身摆进去,对照自身检查整改,做到令行禁止。要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向全体党员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并落实好公车管理、公务接待、财务报销等制度机制。在岁末年初开展总结检查、调研慰问、部署安排等各项工作要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良作风,避免加重基层负担。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遵规守纪,对所辖县区部门元旦、春节期间“四风”整治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发挥好“头雁效应”。

二、坚守纪律红线。全市各县区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双节”期间要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礼品礼金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结“人缘”拉关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公款旅游;严禁在节日慰问、检查调研等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加重基层负担;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行为。

三、严肃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任务,坚决克服“疲劳综合征”,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以严明的纪律筑牢纠治节日“四风”坚固“后墙”。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震慑效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要联合财政、税务、机关事务管理、公安等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尤其是今年以来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单位要重点监督。既严查易发多发的老问题,又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挖掘隐形变异新问题。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在脱贫攻坚、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化治理文山会海、督查考核过多过滥问题。对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人员,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并根据情节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县区纪委监委要落实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等制度,对“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及时组织核查处置,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需形成简要报告,连同附表于2020年2月13日之前上报。各县区纪委监委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管各企业和大专院校纪委报市纪委监委联系的监督检查室。

联系电话:23876336  

邮箱:kfsjwdfs@163.com

附件:查处“四风”问题情况登记表



中共开封市纪委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