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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校、院两级督导听评课评分标准

高职院校的内涵建设中,教学质量是主体,课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阵地,而听评课是一种最直接、最具体、最经常也是最有效的研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方法和手段。为保证我校教学督导听评课工作科学规范,有效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特制订此听评课评分标准。

评价指标

教学态度

教学水平

教学内容

教学效果

 

指标内涵

崇尚师德;为人师表;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治学严谨;践行“课程思政”。

教学基本功扎实;课堂组织管理能力强;教法灵活多元;信息技术与教学有机融合;师生、生生互动深度有效。

内容对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学科融合、岗课赛证融合;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符合学情,课堂容量适当合理。

学以致用;知识拓展;能力提升;目标达成;特色创新。

 

评分标准

(满分15分)

 

13F15

 

9F13

 

6F9

 

0F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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