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是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中心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事方针、政策、法规,从人事工作的角度抓好师资队伍建设,通过人事工作充分调动全院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合理配置和使用人才资源,形成积极发挥学院各项功能、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职工队伍,提高我院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服务。主要职责范围为: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事、师资、劳资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根据人事制度改革及学院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和调控全院机构设置、各类人员的编制和用人计划,进行有关人事统计,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二、 根据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负责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和人事工作年度计划,经学院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 协助领导做好学院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内改方案(考核方案、聘任方案、分配方案等)和实施意见;并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使其不断完善。

四、 做好优秀人才、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引进工作。制定师资培养和提高计划,做好教职工的培训和提高工作。

五、 负责组织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及聘后管理工作;一般教职工培训、高校教师资格及“双师”教师认定工作;组织工人参加技术等级考试及聘任工作。

六、 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与奖惩工作。负责学院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的评选;组织推荐市级以上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做好有关材料、整理、上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违纪失职教职工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根据规定程序办理;记载教职工奖惩情况。

七、 负责一般教职工的政审、鉴定、人事调查、调配、离退休、待聘人员的分流与安置工作、信息统计、报表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八、 负责教职工工资信息系统管理。做好教职工工资晋升、调整,津贴发放、转正定级、提职核定等工作。

九、 负责全院教职工各种社会保险的缴纳、丧葬、抚恤等工作。

十、 负责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借阅、接转等工作。

十一、 负责人事代理、临时用工管理工作;转业干部、退伍战士的接收、安置工作。

十二、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