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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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3-24   点击数: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豫组[1997]57号)及《2019年开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9年度我校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组 长:周保平

副组长:王 凯 张西安 乔 木 卢长森 王 森

刘咏梅 院继恒

成 员:王国昌 赵占清 朱 锋 陈 华 潘 霞

李 楠 董三江 耿艳丽 郑军强 窦新旺

孙利娟

办公室主任:潘 霞(兼)

二、考核原则

按照分级考核的原则。市管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考核,部门负责人单独考核,其他人员参加本部门考核。

考核办法:行政、教辅部门以归口为单位,院部以本部门为单位,在学校下发的优秀指数内自行考核,最后由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党委确认。

三、考核对象

1.2019年度考核对象为我校在岗在编正式教职工(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2.签约人员

四、考核内容

以聘任合同和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各部门要结合部门实际制订出本部门的考核(量化)细则,要把学生评教、教学督导、部门负责人意见等因素纳入到综合评议之中。

五、考核程序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设在校人事处。行政、教辅部门以归口主管领导为总负责人,每个归口成立3-5人考核小组;院部以院长为负责人,成立3-5人考核小组。

各归口、院部要按照书面总结、个人述职、民主投票测评、综合评价、会议研究、审核、公示、确定等次、反馈考核意见等程序进行。各部门优秀指数要严格按照学校分配表执行,不得突破。各考核小组要健全完善考核表册,认真填写评价意见,考核结果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按时报送人事处。年度考核结果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党委确认。按照上级要求,学校对拟定优秀人员进行公示。

六、时间安排

1.各部门要根据《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考核工作,届时相关人员将进行督导。

2.3月25日(周三)上午11:00以前,各归口、院部要把确定的考核等次填入《2019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见附件六、附件七),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

3.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党委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4.公示:3月25日以后。

七、填表说明

1.《考核登记表》分为专业技术、行政管理、工勤三个系列,请从人事处邮箱(kfwyyrsc@163.com,密码2115219)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但内容必须手工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2.行政管理中有职称的按专业技术填表。

3.《考核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一。

八、其他问题

1.签约人员参加考核并确定等级,不算入各部门基数。考核结果将作为聘任的重要条件。

2.根据《2019年开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签约人员2019年度在学校工作不满6个月不进行考核(截至到2019年12月31日)。

3.2019年6月30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4.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5.新参加工作人员在试用期期间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其转正、定级和专业技术职务定岗的依据。

6.受党政纪处分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一:《考核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

附件二:《2019年度考核优秀指数分配一览表》(行政、教辅)

附件三:《2019年度考核优秀指数分配一览表》(院部)

附件四:《2019年度考核优秀指数分配一览表(行政、教辅签约)

附件五:《2019年度考核优秀指数分配一览表》(院部签约)

附件六:《2019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

附件七:《2019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签约)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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