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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3-24 】

学前教育学院

关于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豫组[1997]57号)及《2019年开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等,结合我院教职工实际。现就2019年度我院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长:陆水东、程廷江

副组长:孟亭含、张艳、李肖锋、于锦辉

员:石丽君、高杰、张玉林、崔清

办公室主任:石丽君

二、考核对象

1.2019年度考核对象为我院在岗在编正式教职工(时间截止到20191231日)。

2.签约人员

三、考核内容

以聘任合同和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结合我院教职工考核(量化)细则,并结合学生评教、教学督导、学院各科室负责人意见等因素进行综合考核。

四、考核程序

疫情期间要求个人进行书面总结述职(发至xqjyxybg@163.com)、网络不记名民主投票测评、综合评价、会议研究、审核、公示、确定等次、反馈考核意见等程序进行。

五、填表说明

1.《考核登记表》分为专业技术、行政管理、工勤三个系列,学院通知转发至微信群,暂不上交,内容必须手工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2.《考核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一。

六、其他问题

1.签约人员参加考核并确定等级,考核结果将作为聘任的重要条件。

2.根据《2019年开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签约人员2019年度在学校工作不满6个月不进行考核(截至到20191231)

3.2019630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4.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5.新参加工作人员在试用期期间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其转正、定级和专业技术职务定岗的依据。

6.受党政纪处分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学前教育学院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20323


《考核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

1.《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行政管理、工勤)从人事处邮箱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但内容必须手工填写并签名,不得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岗位设置系统的人员信息填写本人岗位。

2.单位栏填写为: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不能写到部门。

3.姓名栏必须和岗位系统保持一致。

4.现聘岗位栏填写为:专业技术××

管理××

工勤××

.聘期栏根据本人具体情况填写。

.兼任岗位填写

.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栏填写为:建议考核等次为合格(优秀)。

.本人意见栏填写为:同意考核等次为合格(优秀),个人签名,年月日,不得涂改。

.新参加工作人员在试用期期间,考核本人意见栏填写为:同意考核结果为见习期不定等次。

10.《考核登记表》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