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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艺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稳步推进结硕果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1-08 | 作者: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有关要求,及《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学院表演艺术专业与开封市歌舞剧院联合,依托开封市歌舞剧院,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形成企业和学院双主体育人的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

表演艺术专业结合专业实际情况,以内涵建设为重点,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习计划,实行岗位达标制度,注重学生岗位技能提升,健全学校实习管理制度机制,全面提高了专业办学质量和水平。

学院成立专门机构指导表演艺术专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实施,与歌舞剧院共同研制招生方案,改革考核方式、教学内容和录取办法,并将专业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进行统一管理。

我们还着力加强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院与歌舞剧院双方密切合作,加大学校与剧院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创编和激励专业建设的力度。歌舞剧院选拔优秀的专业尖子担任师傅,明确师傅的责任和待遇,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应纳入考核,并可享受带徒津贴。将教师的企业实践纳入教师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加强教学管理与专业建设,形成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切实推动学院与歌舞剧院根据现代学徒制的试点工作,共同建立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共同加强过程管理。学院协同歌舞剧院制定专门的学徒管理办法,保证学徒基本权益;根据教学需要,合理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根据学徒培养演学交替的特点,实行弹性学制,创新和完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学院和合作企业共同实施考核评价,将学徒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为保证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合作双方共同制定了《表演艺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表演艺术专业课程标准》、《表演艺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指导教师岗位标准》、《表演艺术专业现代学徒制学生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的标准制度。表演艺术专业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开发以校企共育的实践教学为主导的专业课程。学校通过与歌舞剧院签署校企联合培养协议,建立“院团合一,演学结合”的培养机制。

在教学方案制订过程中,围绕岗位技能要求设置相应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形式有课堂教学、“学徒制”式的小课教学、“任务驱动”型的项目化教学等;课程类型有基本功中心型课程、技巧中心型课程、典型工作任务中心型课程等不同的课程范例。

在课程体系开发上,针对歌舞表演的基本技能要求和开封宋文化积淀深厚,地域特色鲜明等特色,开设相应的系列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音乐作品鉴赏》组成音乐理论系列课程;《舞美灯光音响技术》、《开封地方民俗》、《宋代音乐的特征》、《群众文化活动组织与策划》等专题讲座组成常识系列课程,声乐基础、乐器演奏、中国古典舞训练、剧目排练等组成实用技能系列课程。使各系列课程在教学实施中有机衔接、相互配合,形成完整的课程体系。

经过一年的稳步推进,音乐系现代学徒制试点改革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2016年5月份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艺术专业技能”比赛中,2015级表演艺术专业学生刘珍余经过河南省选拔,以河南省第五名顺利入围国赛,成为河南省进入全国总决赛的三名选手之一,并最终跻身全国民族唱法20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