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规章制度 > 正文

音乐系合唱实训室管理制度

【来源:音乐系 | 发布日期:2019-04-08 | 作者:音乐系 】

合唱实训室是音乐系的重要实训、教学场所,为了进一步规范合唱实训室的使用与管理,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特作出以下规定:

一、使用管理

1、合唱实训室仅供本系教师上课时使用,未经系部主管领导批准,系外及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合唱实训室;

2、教师上课时,请自行到值班室领取教室钥匙,并及时归还,严禁学生代领;

3、教师在使用多媒体设备时,请按正确流程操作,严禁随意插拨电源等违法行为;

4、严禁私自在实训室内插接非配套外接设备;

5、教师上完课后请按正确操作流程关闭多媒体设备,并及时做好使用情况登记,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6、多媒体设备用于上课教学,学生严禁使用,如因错误操作而造成设备损坏的,应限期照价赔偿,并责令损坏者做出检讨;

7、合唱实训室使用完后,请及时关闭好门、窗、电灯、电扇。

二、卫生管理

1、学生上课时请注意实训室卫生,不乱扔纸屑,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吃零食以及在桌、凳、墙壁上乱写乱画等;

2、学生离开实训室室时,请把桌椅摆放整齐,将垃圾带出实训室,班干部每天安排人员进行打扫;

三、纪律管理

1、请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追逐嬉闹;

2、学生上课时不得随意调换座位;

3、学生上课时不能迟到、早退,有事须向老师请假;

4、学生应严格遵守实训室管理制度,尊重管理人员的安排。

以上制度请全体师生共同遵守,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音乐系

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