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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黄河之滨音乐周”暨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河南选拔赛的通知

【来源:公共艺术教研室 | 发布日期:2023-03-03 | 作者: 】

关于举办“黄河之滨音乐周”暨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河南选拔赛的通知

各省辖市音协、省音协专业委员会、普通高校、省直艺术院因: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音乐艺术事业繁荣发展,发现和培养优秀音乐人才,助力河南更加出彩,根据中国音乐家协会《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河南省音乐家协会拟于2023年4月举办“黄河之滨音乐周”暨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河南选拔赛。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比赛分类

选拔赛分为:声乐、小提瑟和二胡。

二、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8-45 周岁(197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问出生)的河南籍及在河南就读、工作、生活的声乐演唱者和小提琴、二胡演奏者。

三、报送单位及名额要求

报送单位:各省辖市音协、省音协专业委员会、普通高校、省直艺术院团。

报送名额:各报送单位可报送声乐比赛金钟美声组、金钟民族组、青年美声A组、青年美声B组、青年民族A组、青年民族B组各2名、青年通俗组3名。小提琴、二胡比赛金钟组各1名、青年A组各2名、青年B组各2名。

四、报送方式及评选办法

(一)报送方式

请各报送单位于3月26日前将所有报名材料邮寄至: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34号411 办公室省音协收,电话:0371-63931365。

在省外就读、工作、生活的河南籍选手可将报名材料直接报送省音协。

(二)评选办法

“黄河之滨音乐周”暨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河南选拔赛

金钟组分为复赛、决赛两轮,均采用现场表演方式进行。青年组分为复赛、半决赛、决赛三轮,复赛采用视频报送的方式进行,半决赛、决赛均采用现场表演方式进行。

各报送单位按照名额要求推选选手参加复赛,声乐比赛金钟组复赛前18名选手进入决赛,青年组复赛前30%的选手进入半决赛,半决赛前18名选手进入决赛。器乐比赛金钟组前12名选手进入决赛,青年组复赛前30%的选手进入半决赛,半决赛前18名选手进入决赛。

声乐比赛决赛金钟美声组、金钟民族组由中国音协委派的专家监审各确定1名选手直接参加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全国复赛;同时,金钟美声组、金钟民族组各择优推荐3名选手报送至中国音协参加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全国选拔赛。小提琴、二胡比赛金钟组前2名选手,参加中国音乐金钟奖全国比赛。

各赛项具体报送方式和比赛办法按相关 《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见附件)的要求进行,最终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

五、奖励办法

“黄河之滨音乐周”暨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河南选拔赛声乐比赛各组拟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小提琴、二胡比赛金钟组我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青年组拟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另设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伴奏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由河南省音乐家协会领发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

    1.  《“黄河之滨音乐周”暨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河南选拔赛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1-1. 《“黄河之滨音乐周”暨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河南选拔赛(金钟美声组)选手登记表》

    1-2. 《“黄河之滨音乐周”暨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河南选拔赛(金钟民族组)选手登记表》

    1-3. 《“黄河之滨音乐周”暨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河南选拔赛(青年美声A、B组 选手登记表》

    1-4. 《“黄河之滨音乐周”暨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河南选拔赛(青年民族A、B组选手登记表》

    1-5. 《“黄河之滨音乐周”暨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河南选拔赛(青年通俗组)选手登记表》

    2.  《“黄河之滨音乐周”暨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小提琴比赛河南选拔赛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2-1. 《“黄河之滨音乐周”暨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小提琴比赛河南选拔赛(金钟组)选手登记表》

    2-2. 《“黄河之滨音乐周”暨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小提琴比赛河南选拔赛(青年A、B组)选手登记表》

    3.  《“黄河之滨音乐周”暨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二胡比赛河南选拔赛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3-1. 《“黄河之滨音乐周”暨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二胡比赛河南选拨赛(金钟组)选手登记表》

    3-2. 《“黄河之滨音乐周” 暨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二胡比赛河南选拔赛(青年A、B组)选手登记表》

    4.  《“黄河之滨音乐周”暨第十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河南选拔赛报送单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