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招生简章 > 正文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作者: 时间:2023-06-27 点击数: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3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3110号)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招招生工作。

第二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招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校国标代码:14306。学校招生代码:6316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中段。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与录取原则

第九条 招生对象。

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招考试,符合专业招生科目考试要求,高考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考生。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生源省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照顾政策。

2.无男女生比例要求,无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招体检专业要求。

3.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是: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是: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计算投档排序成绩,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5.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是: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计算投档排序成绩,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一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通过各级高招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查询渠道或我校招生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用特快专递的方式,按考生电子档案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及时寄送考生本人。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社会人才实际需求和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结合我校的办学特点,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入学,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须按入学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无故不报到者我校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按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颁发学校为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可网上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就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和开封市物价主管部门审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艺术类专业学费为6000/年,普通类文科专业学费为3700/年,普通类理科专业学费为4200/年,其中学前教育、小学语文教育上浮为4000/年,其他各专业学费标准具体如附表所示。住宿费标准暂定:800/年(四人间),600/年(六人间),500/年(十人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1-23653188

第十六条 资助政策。我校严格按照河南省高校专科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专科阶段学业,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

1)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

国家助学金:3300/人均年。

学校设置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单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采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也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认定审核通过后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第十七条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中段

邮编:475004

咨询电话:0371-22861199 22861166

监督电话:0371-23653188

学校网址:http://www.kfwyxy.edu.cn

 

Copyright © 2019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  学院地址:河南开封东京大道中段
招生热线:0371-22861199 22861166    办公室电话:0371-22119708   传真:0371-23896922
豫ICP备14010013号

学校官方微博
学校官方微博
学校官方微信
学校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