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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11-20 作者:邵政春 来源: 保卫处 点击:

各系部、处室、二级学院: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2018〕969号)文件要求,现制定我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按照学院党委要求,动员广大师生员工全面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认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努力减少校园火灾事故,保持全院防火工作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时间及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10日前)

认真研判本部门冬春季节火灾形势,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全方位发动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11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

按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协调调度,强化排查整改,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

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工作总结、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周密布置,有序推进今冬明春防火工作

落实领导责任,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学院消防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部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二)加强教育,切实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结合工作实际和冬季、春季火灾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广播、网络、标语、校刊校报、班团会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员工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和冬季防火、灭火知识,广泛深入地开展警示教育。要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逃生演练,使师生员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扑救初级火灾、逃生自救等知识,增强全员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

(三)源头治理,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清剿

组织全院性地毯式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不留死角,消除不安全因素。

1、防火巡查工作要求。

(1)巡查频次:各部门要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宿舍区要加强夜间巡查。

(2)巡查内容:巡查应以教室、宿舍、食堂、配电室、电脑机房、小店面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为重点,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有无违章情况;

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③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④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消防箱前、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⑥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排查出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能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超出部门整改能力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进行协调解决,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3、在检查中,既要加强集中性检查,又要注意经常性管理。节假日、假期前要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平时要按规定完成日常检查。要通过检查,把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维护管理情况、自防自救队伍建设情况、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纳入经常性的工作内容,逐步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认真研判我院冬春季节火灾形势,针对宿舍区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违规使用电热毯、充电设备长期不关闭等电气火灾隐患以及食堂违规使用燃气、电器等火灾隐患,加强督查,责任到人,无缝监管。

(二)实施清单治理。2018年11月底前,开展一次全院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对隐患整改,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认真吸取近年来高校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切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结合冬春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薄弱环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工作责任制,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

(三)加强领导。以学院防火领导小组为核心,指导我院冬春火灾防控调度指挥工作。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本部门的冬春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细化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

(四)紧密结合实际。各部门在冬春火灾防控整体要求和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自上而下逐级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各类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强化主体责任。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火灾伤亡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系部、处室、二级学院应于2018年11月26日前,把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电子版)上报学院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保卫处)。同时于全国“两会”结束5日内,把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总结(电子版)同渠道上报学院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邵老师13937891125

电子邮箱:baoweichu007@163.com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