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消防安全 > 正文

火患猛于虎!3人葬身火海,令人痛心…转发我市一火灾案例

发布日期:2020-07-01 作者: 来源: 消防队 点击:

2020年6月14日晚上九点多,开封市鼓楼区自由路东段一民房起火。

起火的民房共两层,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一层存放大量货物、电动车、冰箱等,二层为卧室,卧室和楼梯间采用易燃有毒夹心彩钢板分隔,3个外窗加装防盗窗。

消防指战员从二层南侧窗户附近搜救出母女3人并送往医院救治,遗憾的是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小女儿仅7岁。



70多平方的两层民房,

晚上9点多起火,

室内母女三人都没睡觉且发现了火情,

竟然仍丧生火海,

令人痛惜,教训极其惨痛!

一、违规使用易燃有毒夹芯彩钢板。着火民房的二层卧室与楼梯间采用易燃夹芯彩钢板分隔,一层起火,由于室内堆放大量可燃物,火势很快沿着彩钢板迅速蔓延至二层,于是人员的逃生通道就被大火封堵,夹芯彩钢板燃烧后产生的大量有毒烟气,致使母女三人很快昏厥窒息。

二、室内堆满可燃物加速火势蔓延。一层堆满货物,同时放置有电冰箱、电动车等,入口处设有一个不到1平米的简陋淋浴间,淋浴间内装有热水器、洗衣机,室内仅留出一条约80公分的过道,起火后,火势迅速扩大,整间房陷入火海。

三、窗户安装防盗窗致使人员逃生无路。母女三人被困二层后,想通过窗户逃生,但二层房间的三个窗户都装有防盗窗,屋外男子爬上南侧房顶试图拽下防盗窗救出母女三人,不仅未能成功,自己的手也被烫伤,眼睁睁的看着母女三人被大火吞噬,惨不忍睹。

四、火场逃生不及时。突遇火灾,第一时间逃生特别是在刚起火的时候要赶紧跑,先保命,然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灭火,非常遗憾的是,母女三人在二楼发现异常,母亲下楼查看,发现着火后不是赶紧逃离火场,而是在楼下拉闸断电、接水灭火,只是在发现火势无法控制后,母亲才返回楼上救两个孩子。结果错过了最佳逃生时机,连自己也身陷火海无法逃生。

据统计,2013年以来,我市鼓楼区发生亡人火灾5起,共造成9人死亡,血的教训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一、严禁使用易燃有毒夹芯彩钢板。各类场所特别是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家庭等严禁使用彩钢板搭设房间、做分隔。

二、严禁违规留宿住人。仓储、经营、生产等场所严禁住人,确需住宿的,应将住宿部分与其他区域采用实体墙、防火门等进行防火分隔,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器、简易喷淋、逃生软梯等设施。室内禁止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三、疏散通道要畅通,防盗门窗留出口。人员生活、住宿的区域应当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在疏散逃生通道、外窗上设置卷帘门、铁栅栏、防盗窗时,应留出可从内部开启的逃生口。

四、室内起火迅速逃生。普通房间一旦起火,3分钟内,火焰就会蔓延燃烧至整个房间,烟气还有致命毒性。室内起火,一定要冷静镇定,迅速逃生,绝不可贪恋财物;如果出口被大火封堵,可以通过窗户、阳台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