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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大型室内外公共群体活动申报审批表

发布日期:2019-12-30 作者:邵正春 来源: 保卫处 点击: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大型室内外公共群体活动申报审批表》

填写说明

为加强对文职院群体活动的管理和指导,特别是对于在校园内开展的大型活动进一步规范,从而保证学生活动在合法、积极、有序的前提下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特制定本表。现就本表的有关填写事项做以下说明:

(一)本表适用对象为文职院校、院两级在校园内开展的大型室内外公共群体活动。凡属全校性或跨院部的大型活动须报校主管领导审批。

(二)学生社团必须是经校团委及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依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在校团委及有关部门登记备案的学生社团组织。

(三)所申报的校园大型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反国家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四)所申报的校园大型活动应为与学生的学习、生活联系密切的活动,所申报活动不得涉及盗版出版物等违法、违禁用品。

(五)申报单位的主管院、部要担负活动现场的管理、组织工作,要维持好活动的现场秩序,同时要保证活动后场地的环境卫生。

(六)悬挂海报、横幅等开展宣传活动时,须填写本表一并报批,具体悬挂内容、地点由党委宣传部审批。

(七)申报活动需要安全保卫人员时,安保人数由保卫处根据活动规模确定。

(八)申报表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表达言简意赅。

(九)“活动内容简述”一栏应包括活动目的、实施简要方案、参与人数、目标效果等。

(十)申报表各项内容需逐条填写,不填写的栏目注明“无”;如需附页请用A4纸。

提示:表格在附件,请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