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聚集性活动预审批工作的通知[龙疫防指〔2021〕54 号]

作者: 时间:2021-10-26 点击数:

各乡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10月16日,省委书记楼阳生、市委书记高建军先后做出批示,要求“始终不要放松疫情防控,落实落细防控措施,严防疫 情输入”。为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在龙亭区区域内举办超过50人的大型聚集性活动,必须执行预审批制度。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预审批同意后,活动方可进入筹备阶段。

二、在聚集性活动筹备期间,活动主办方需按照《关于从严做好聚集性活动审批的通知》(汴疫防指办〔2021〕229 号)的要求,

将各类材料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报批,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如因审批材料不规范、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经技术专家组评估不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各类活动,一律终止举办。

三、对于未履行审批报备程序,私自举办的聚集性活动,如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社会大局稳定造成不良影响,将严肃追究属地监管责任,同时对活动主办及承办单位予以问责,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龙亭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 10 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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