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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

教务管理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教学实训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发布者:  时间:2020-03-02 09:38:22  浏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精神,落实《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制度:

1.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教学场地(含教室、机房、实训室等)使用班级所在院部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职,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教学院部院长(主任)为院部总负责人,负责各自使用教学场地的防控工作,负责落实工作的开展情况。

2.每个班级上课时,学生之间要保持1-1.5米安全距离。按此标准,若教室或实训场地不能满足需要时,应分批使用。或者改用线上授课,避免出现意外情况。待疫情彻底消灭后,再恢复正常教学方式。

3.后勤服务中心根据学校总体安排,每天定时对教学场地室内外公共区域进行消杀,各教学院部应积极配合。室内密闭场所,必须注意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做好记录。

4.各院部教学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及班级网格管理人员,应及时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加强工作责任心。师生自身有突发情况,应主动上报。发现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流程快速处置。

4.各教学场地,应认真落实值日制度,做好卫生打扫等工作,保持教室、机房、实训室等清洁卫生。共用教室或实训室,每天最后一个使用的班级,负责打扫卫生。

5.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乱扔垃圾。注意垃圾桶的摆放位置,加强垃圾桶满溢度的检查。特殊时期,废弃口罩等应包裹之后再投入专用垃圾桶。

6.完善卫生检查制度,对教学场所卫生环境保持好、通风消杀工作做得好的班级,及时予以表扬。对于工作不到位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教学工作专班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