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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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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度文明班集体、文明学生、文明宿舍的通知
日期:2024-02-29


各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构建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23年度文明班集体、文明学生、文明宿舍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1.文明班集体、文明学生:大二(含)以上各班级、学生。

2.文明宿舍:在校生宿舍。

、评选条件

(一)文明班集体条件

1.班干部队伍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学生,工作认真负责。

2.全班同学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互助,班风好。

3.班级学习风气浓厚,学习成绩整体突出,考试无作弊现象。

4.全班同学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课堂秩序好,无违法违纪现象,无学生受校纪处分。

5.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课外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6. 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和省级文明校园建设。

7.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无私奉献。

(二)文明学生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诚实勇敢;遵纪守法,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热爱集体,热心为他人服务。

3.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努力,成绩优良。

4.具有健康的体魄,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5.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三)文明宿舍条件

1.宿舍卫生好。宿舍成员都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被褥摆放整齐;保持地面、窗台、桌面、窗户玻璃干净,墙壁整洁无污迹,不随地扔纸屑、果皮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宿舍值日坚持得好。

2.遵守纪律好。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学生按时作息,按时熄灯,保持安静,没有打闹、喧哗、吵闹、打架等妨碍他人休息和学习的事件发生;宿舍成员相互谦让、助人为乐、和睦相处、团结友爱。

3.爱护公物好。有爱护公共财务的意识和行动,保持室内家具、灯具、门窗、玻璃完整无损;保持走廊、卫生间等公共设施完整,没有私拉电线和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现象,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关。

4.安全意识好。自我防护意识强,物品归放有序,没有私换宿舍、留宿外人等现象发生,无摔伤、失窃、失火、偷盗等事故的发生。

、评选比例

文明班集体占全校班级总数的30%,文明学生占全校学生的20%,各院部推荐名额见附件。

文明宿舍按所在院部宿舍总数的15%进行推荐。

、有关要求

1.文明班集体:各院部将所推荐的文明班集体名单和《文明班级申报表》于2023年3月29日前报送学生处。

2.文明学生:各院部将所推荐的文明学生名单和《文明学生申报表》于2023年3月29日前报送学生处(同时将“文明学生名单”Excel电子版发送到学生处邮箱xsc2115786@163.com)。

3.文明宿舍:在活动期间,各院部要对本院部宿舍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并在检查的基础上初评出参加全校评比的宿舍(15%),于3月29日前报送学生处。报送时,需报送活动方案、文明宿舍评选统计表(见附件)、《文明宿舍申报表》、宿舍内部照片(每个文明宿舍配一张照片)。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学生处,电子版发送到学生处邮箱xsc2115786@163.com。经学生处组织复查后,确定文明宿舍名单。

4.各院部要以本次评选推荐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学校“双高”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学生处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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