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方案

发布日期:2019-03-14    浏览次数:


为适应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加强我校省级优质校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既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全校任课教师(含在编人员、签约人员、二级学院教师)进行“双师素质”教师(含双师型和双素质教师)认定工作。

认定条件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须具备以下“1-5”条或第6条。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爱岗敬业;

2.具有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经验及实际动手能力,能熟练主讲两门及以上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3.在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年,且目前仍在从事教学或实习实训工作;

4.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5.原则上具有高校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按讲师对待;截至2019年1月1日,年满50岁、中职系列中级以上职称者,也视为符合该项基本条件)。

6.具有非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如会计证、人力资源师资格证等),具有两年以上相应岗位实践经验,且近五年在校内相应专业从事专业从事教学(实训)不少于四个学期、教学效果良好。

(二)认定资格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下列应用能力要求之一:

1.具有与从教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参加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以考代评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从教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职业资格鉴定管理机构核准的、与从教专业相同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之内;或者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从教专业相同的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

2.近五年获得省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实践(操作)技能比赛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3.参加教育部、教育厅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4.近五年指导学生参加省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操作)比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

5.近五年获得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市、省级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或获得专利;

6.具有与专业教学有关的中国、省、市文联直属协会(如作协、音协、美协、舞协、书协、影协等)会员(资格)证。

7.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且取得一定的技术成果;

8.师范专业教师具有小学(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或近五年具有在小学(幼儿园)累计18个月的实际工作(实践)经历(其中,担任教法课程的教师累计9个月的小学或幼儿园实际工作经历即可),能够胜任师范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工作。

9.近五年,在校内外主持或参与了一项学校(或地市级以上)工程项目或技术开发工作,并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成果已被使用且效益良好。

10.符合“前提条件”第6条的,需在担任课程所属院部开具任教时间及教学效果证明。

二、申报材料

符合“双师素质”认定条件的教师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对符合认定资格的教师,由所在院部负责核实其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高校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在复印件上加盖院部公章,并将复印件附在认定申请表后。

(二)符合认定资格第1-6条的教师,由各院部负责核实其各类证书等原件,在复印件上加盖部门公章,并将原件、复印件附在认定申请表后。

(三)符合第7-8条的教师,申请人须出具其在企业(含师范专业在小学、幼儿园)第一线工作实践的经历证明,或人事档案中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四)符合第9条的教师,应提供项目立项、本人参与名次、企业使用及社会经济效益情况的相关材料、法人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表明本人所完成工作的技术文件。

(五)符合第10条的教师,除提供相应证件外,还应由担任课程所属院部开具任教时间和教学效果证明附后。

三、认定程序

(一)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材料。专任教师到所在院部申报,校内兼课教师,随担任课程所属的院部申请办理。

(二)各院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以院部为单位汇总填写《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汇总表》,并加盖部门公章,连同申报人填写的《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认定资格”中所要求的1-10条中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同教务处组织评定。

(三)评定结果经校长办公会认定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四)学校发放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证书,人事处备案。

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各部门收取各申报人的《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申报材料(依序装订),汇总并填写本部门《双师素质认定汇总表》(见附件2,此表发送电子版,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一并送交)。

以上材料请各部门指派一名填报员于2019年3月18日(周一)11: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kfwyyrsc@163.com,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228房间,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2019年3月,组织认定并颁发证书。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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