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教师转型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11-15    浏览次数: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教师转型实施方案

(试行)

为适应高职教育的需求,使学校的师资配备最优化,满足我校专业建设和专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基础课教师转型的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9年12月)

1. 确定组织机构

教师转型工作由人事处牵头负责,教务处协助开展。

2. 宣传和动员

通过对教师转型进行宣传和动员,转变教师传统的教育观念,了解教师对转型的意向,以及对学校组织教师转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 提供信息

人事处、教务处对全校的专业设置情况、专业教师情况,以及学校的专业发展岗位需求等,提出学校急需专业岗位的转型计划,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公布学校专业需求信息和培训进修信息,供教师了解和选择。

二、实施阶段2020年1月)

1. 填写转型申请表

教务处提供转型专业(学科)供各院部教师选择。教师本人(或院部推荐老师)根据自身情况和学校专业(学科)需求,确定转型方向,填写《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教师转型申请表》,相关部门根据学校对专业教师的需求情况,最终确定每位教师转型专业方向。

2. 进修、培训

学校将为转型教师提供一个学期的进修、培训安排,通过进修第二学历、参加相关专业的培训、到企业挂职等形式完成转型。同时,学校鼓励教师积极进行自主学习,即自主联系进修单位、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等。人事处(或教师个人)负责联系相关培训单位,学校办理教师学习培训进修手续。

3. 考核评定

申请转型的教师经过进修培训,一个学期后开始承担一门以上专业课的授课任务,一年后考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此期间,人事处将会同相关教学部门,分别在半年和一年后对教师各进行一次考核评定。考核合格,列入专业教师队伍。

4. 鼓励政策

学校在保证转型教师基本生活保障的前提下,为转型教师提供更多的自主学习和分类培训进修的机会。

参与转型进修培训的教师,能够承担一门新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并经专家及相关教师评定获良好、优秀等级的,学校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转型培训期间,按在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在外地培训进修,可按规定,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5.惩罚措施

申请转型教师,在转型期间不遵守所在高校或企业规定,未取得预期效果,即终止转型,期间所享受的待遇随之撤销。

转型后一年内从事新专业(学科岗位)教学,教学效果评定为不合格者,将给予半年的延长期,期间继续接受培训,培训期间不再享受月绩效。继续培训半年后,转型评定仍不合格,将按落聘人员进行管理。

三、工作要求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师转型工作,认真落实学校教师转型实施方案,保证教师转型工作的顺利实施。教师要转变观念,正确对待转型工作,积极主动参与转型,促进自身发展,适应学校教学需要。

行政、教辅人员转型,参照此方案执行。

此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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