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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集中采购工作流程(试行)

作者:南卫彬   时间:2020-07-20   点击数: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集中采购工作流程试行

为了加强学校集中采购管理,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汴财购【2020】2号文开封市财政局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及开封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一步:制定采购项目方案及概算

由使用需求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作出初步方案及概算,报校领导审批。

第二步:上报相关会议研究立项

①5万元(含5万元)以上货物、服务类50万元、工程类60万元以下,经过校领导同意,报学校党委会批准立项。

②货物、服务类50万元(含50万元)、工程类60万元(含60万元)以上,经校领导同意,报学校党委会批准,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审批立项。

第三步:组织实施

项目立项批准后:

(一)由相关部门做出项目具体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及预算书。10万元以上项目需编制预算报告书,10万元以下项目需有项目概算及采购清单或工程量清单。

(二)符合①立项标准的采购项目,由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以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方式采购;符合②立项标准的采购项目,由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报批后,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

(三)招标工作完成后,由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步:登记台账、整理归档

采购招标资料、项目实施资料、验收资料、竣工资料报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登记存档。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7月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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