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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院部兼职督导员管理办法

为建立健全学校质量评价体系,加强质量建设和内涵建设,构建统分结合、分工协作的学校两个层面的督导队伍,优化强化两级教学督导体系,确保我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聘任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熟悉高等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熟悉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规律。热爱学校,能带头贯彻执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与学校的办学思想保持一致。

(二)理论知识丰厚、职业技能精湛、热心教育、事业心强,办事公正,组织纪律性强,遵纪守法,公众威信高。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院部担任教学管理职务,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聘任办法

各院部和教学督导室共同负责院部兼职督导员的选聘工作。每学年初各院部院长、主任按照教学督导室要求,依据各院部任课教师比例选聘1-3位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督导室,经督导室审核报校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正式开展工作,聘期为一学年。

三、工作职责

按时参加督导员例会和相关业务学习。不断加强对新时代高职教育先进理论、高职内涵式发展的根本任务和核心目标的学习,掌握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督导工作水平。

(一)听评课工作

在全校范围内对各类课程的理论教学或实践教学采取随机或有针对性地深入课堂一线随堂听课。所有督导员每周每人听评课最少1节,一学年内完成对本院部任课教师听评课的全覆盖。

(二)常规教学检查工作

1.教学巡查

落实教师和学生出勤情况。所有督导员每周每人课堂教学巡查最少1次,一学年内完成对本院部所有教学班级巡查的全覆盖。

2.《教师日志》的查阅

每学期期中、期末两次对本院部教师的《教师日志》进行查阅,并于每学期期末送交本院部50%教师的《教师日志》至教学督导室进行检查,每次上交教师人员不能与上次相同,一学年内完成对本院部任课教师《教师日志》检查的全覆盖。

(三)督导信息的双向反馈工作

1.听评课、常规教学巡查反馈

督导员每次听评课、教学巡查后需及时填写《课堂教学评价信息表》(做到一课一表)和《教学巡查表》。若在听评课、巡查中发现重大问题,应于当天将情况告知教学督导室,并上交《课堂教学评价信息表》《教学巡查表》纸质稿;若无问题存在,则于每月底将本月这两项工作情况汇总,填写《院部督导组听评课、教学巡查总结表》,并按督导室要求上交各项汇总材料和结果。

2.《教学督导简报》反馈

督导员在每月参加督导工作例会领取《教学督导简报》的当天,应将材料汇报给本院部负责人处,并结合《简报》中反馈本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认真查改,按照查改实际填写《院部、校企合作学院教学督导信息反馈表》后,于规定时间将整改措施反馈回教学督导室。

3.《教师日志》抽查反馈

督导室反馈《〈教师日志〉抽查情况》中提到查阅、填写存在问题的教师,督导员要及时告知,避免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详细填写《院部、校企合作学院教学督导信息反馈表》,于规定时间将信息反馈回教学督导室。

4.《教室日志》检查反馈

对于《教室日志》统计反映出现问题的院部,督导员应在接到通知当天,到教学督导室确认具体问题,并在《<教室日志>检查有关情况统计表》中签字,同时在《院部、校企合作学院教学督导信息反馈表》相应栏目中真实填写该问题反馈情况与整改措施,于规定时间将信息反馈回教学督导室。

(四)《教学督导简报》稿件的撰写

结合各院部教学督导工作实际,做好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和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二)信息掌握准确、全面;

(三)反馈情况及时、有效。

五、工作管理

各督导员接受学校教学督导室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聘用期间按学期一次性发放相应工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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