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成人高招 > 规章制度 > 正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申请学士学位办法

发布日期:2012-03-14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主考院校为东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申请办法如下:

一、申请学位条件

1.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2.七门专业核心课平均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

3.参加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或经吉林省学位办同意参加其它的学位外语考试,吉林省学位办认定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无考试违纪记录。

二、集中受理申请时间

每年集中受理申请两次,上半年4月份,下半年10月份。

三、申请学位材料

1.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粘贴近期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2.提交与申请表上粘贴的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一致的电子版照片,电子照片用18位身份证号码命名。

3.提交毕业证、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复印件(A4)各一份。

四、要求及说明

1.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要求内容完整、准确,手工填写要求使用蓝黑钢笔或碳素笔,字迹清楚、工整。

2.按照国务院学位办要求,在学位信息上报注册时必须同时上报与学位证上粘贴的照片为同底的电子版照片,否则注册信息无法查询。

3.学位证书发放时间:上半年申请的9月份领取,下半年申请的次年3月份领取。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本科七门专业核心课程一览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申请学士学位 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