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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9-14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要求,旅游管理学院要进一步前移工作阵地,通过政策宣传和家庭经济状况摸底,引导学生自愿如实填写《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出认定申请。现特制定旅游管理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

一、认定范围及认定等级划分

(一)认定范围:此次认定范围包括2020级普招新生;已在2018年和2019年认定的贫困生,可根据学生家庭变动情况,对其认定档次和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二)认定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二、认定工作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

      三、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如下:

(一)提前告知。通过通知公告栏、网络平台、微信平台、QQ群和主题班会等有效方式,向学生提前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

(二)学生申请。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按时提交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学生要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作出书面承诺。

(三)民主评议。班级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回收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并进行核实。《申请表》的核实除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外,采取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评议小组根据核实情况对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估,并初步提出本班级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四)学院审核、公示。学院认定工作组根据学生本人申请情况及民主评议意见,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及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全面审核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认定名单在学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公示结束后,将院学生申请信息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旅游管理学院

                           2020年9月14日

 

 

 

 

 

 

旅游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评分表

年级:                班级:             学号:              姓名:


项目

   

 

民主

评议


25

1、 父母双亡,父或母一方去世,家中无固定收入。(25分)

2、 父或母残疾,或父母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25分)

3、 父母双方务农收入仅供维持生活必要开支。(20分)

4、 父母双方下岗,未就业,收入仅供维持生活必要开支。(20分)

(如同时具备多项,得分不超过25分)

 

 


30

1、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0分)

2、 烈士子女或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30分)

3、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特困救助供养学生。(30分)

4、 学生本人残疾或本人患有严重的长期疾病。(25分)

 

(如同时具备多项,得分不超过30分;需提供相应项目证明的复印件)

 

 


15

1、 家庭所在地遭受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15分)

2、 家庭成员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突发重大疾病,需要大量支出。(15分)

 

(如同时具备多项,得分不超过15分)

 

 


10

1、 国家级、省级贫困地区。(10分)

2、 老少边穷地区、山区。(10分)

3、 一般农村地区。(5分)

 

(如同时具备多项,得分不超过10分)

 

 


10

1、 消费行为明显低于学生平均消费水平,十分简朴。(10分)

 

2、 消费行为较为简朴。(5分)




10

1、 家庭人口数五人以上。(10分)

 

2、 家中就学人口数有两人及以上。(10分)

 

3、 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每月需较多的医疗支出。(10分)

 

(如同时具备多项,得分不超过10分)

 

 


建议家庭经济困难等级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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