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8—2019学年度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

发布日期:2019-06-11    浏览次数:


为表彰、激励教职工在教书育人、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经校党委研究决定举行2018-2019学年度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是2018年教师节以来,在学校各个岗位上从事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含各系部、处室签约人员)。

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热爱学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3.努力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教学改革、教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4.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方法灵活、生动,能力强,教学效果良好。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一定成绩。

6.行政管理,后勤服务人员积极作好本职工作,在改善学校管理、服务教学等方面成绩显著。

7.在推进学校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中,表现突出。

(二)先进集体条件:

1.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教师法》、《教育法》,积极参加教学科研、理论知识和技能学习活动,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根据校党委的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并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文明创建等各项活动,遵纪守法,无旷课、旷工等违规违纪现象。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育品位,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注重教育科研,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在学校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4. 集体荣誉感强,务实重干,奋发进取,有凝聚力,在学校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一)加强领导,做好宣传

学校成立评先领导小组,各部门要做好动员工作,积极宣传这次评先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评选条件。在评选工作中,坚持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注重程序,从下到上评选,优中选优;严明评先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二)做好总结、推荐工作

1.先进集体评选:各部门写出学年度工作总结交校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行政和教学部门负责人会议,进行民主推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校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党委确认。

2.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参加评选的教职工要实事求是地写出个人工作总结,在本单位内宣读,然后进行评议,并按学校下达给考核单位的优秀指数向校评先工作领导小组推荐(优秀指数见附表)。校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党委确认。

3.各部门要成立评优推荐领导小组,并按照条件和一定的程序,确定本部门的推荐人选。

4.时间要求:6月26日(周三)下午四点前将推荐结果以系部和归口为单位交校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228室)。

四、名额分配原则

1.先进集体按20%的比例评选;

2.部门负责人的评选办法由学校另行制定;

3.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按10%的比例评选;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在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推荐(上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并按上级规定的人数评选。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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