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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早教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作者:沈楠   时间:2015-10-30   点击数:

为了保证京师早教学院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学生会规章制度如下:

一、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

各部长参加例会和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每月一次部长会议。参会人员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会前有通知要求的,按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除每固定例会时间,其他根据需要由主席或副主席召开部长会议安排事项。

(六)各部门部长根据部门需要,规定例会制度。

(七)各部门工作互相协调,互相监督。

二、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大型活动前两周交相关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上交工作总结;

(二)日常工作或活动期间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部长反映,在部长职责权限内的可自行调整处理;无权处理的需上报学生会主席团,进行相应处理;

(三)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四)主席秘书负责学生会一切归档工作,包括活动资料、上交的优秀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和主席团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三、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无违纪行为;

b 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四、附则

(一)本制度由京师早教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部门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京师早教学院团总支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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