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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画室管理规定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2012-02-23 】

(一)、教室为教学场所,禁止在教室中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二)、学生必须按时到规定的教室听课,并按指定座位就坐,未经批准不得到其它班级听课;不允许私自更换教室上课,情况特殊需预先告知教学管理部门。

(三)、保持教学区肃静,禁止在教室及走廊上追逐、打闹及高声 喧哗,教室内有人上课时,其他班级学生和人员不许闯入该教室。

(四)、爱护教室中的教学设施,禁止人为损坏,门窗轻开轻关、教室中的物品责任到人,严禁在课桌上乱写乱画、蹬踏墙壁、胡乱张贴等,如有损坏按学院有关规定赔偿。

(五)、禁止在教室中抽烟、吃零食及随地吐痰。

(六)、教室中应节约用电,严禁违章用电。

(七)、夏天不允许学生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室,不允许将足、蓝、排球带入教室。

(八)、不准在教室中播放音乐、举办舞会(经教学管理部门批准的除外)。

(九)、为加强教室安全管理,教室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学生应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晚自习后不准在教室逗留。

(十)、未经教室管理部门批准,任何人或单位不得占用教室,对于强占教室按破坏教学秩序处理。

(十一)、钥匙由辅导员及辅导员指定的专人保管,不得随意更换钥匙,如更换需通知教务相关部门。

教务处

2011-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