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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夏季学生安全教育防护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2020-06-09 】


各院部:

夏季是学生安全事故多发期,为切实提高疫情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学生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学生自防自护的安全防范技能,确保疫情期间学生身心健康,现就我校夏季学生安全教育防护工作作出以下工作部署:

一、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四级防护体系

各院部需成立夏季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各院部党委书记为第一负责人,构建起党委书记—辅导员—班级干部—学生四级联防体系,继续做好疫情期间学生健康数据的上报和汇总,做到数据精准、及时有效,深入开展“把灾难当教材,与祖国共成长”的主题教育活动,确保夏季学生安全教育防护工作有序开展。

二、 安全教育防护工作具体内容

(一) 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溺水”的生命教育活动

夏季是溺水等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疫情居家期间,学生常常会单独或结伴去溪水、河水、湖泊等水域玩耍。辅导员要教育引导学生不到危险地带游玩,禁止到河流、湖泊、池塘等不安全的地方钓鱼、游泳,不到未开发的水域“探险”。

(二) 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交通出行等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疫情期间,学生居家时间过长,容易形成不与真实世界和社会联系的“孤岛效应”,导致学生沉迷网络、懒惰消极的情况出现。在利用网络的同时,要引导学生提高警惕,远离钓鱼软件、不明链接、游戏充值、不良网页,教育学生不要沉迷网络游戏,严防网络和电信诈骗,不轻信“转账汇款”、“中奖”类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网购时注意安全,不向任何人泄露银行卡、支付宝密码、信用卡安全码、短信验证码等关键信息。

学生夏季居家期间,辅导员要教育引导学生树立防火、防盗、防疫、交通出行等基本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尤其要增强防范火灾的意识,掌握火灾现场自救逃生的技能;不轻易相信陌生人,不受高额回报诱惑,防止被骗;不贪图小便宜,不转借身份证、学生证,防止被他人利用或诈骗;不轻信所谓熟人介绍工作,以免误入传销歧途;不接受陌生人邀约,不见陌生网友。

(三) 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健康,开展线上心理健康教育

疫情期间的夏季安全教育工作应当强调人文关怀式的心理教育。辅导员应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开展网络谈心谈话、专题辅导、爱心帮扶,强化心理疏导,防止学生因生活困难、心理危机、适应不良、学业压力等原因产生“次生危害”。辅导员应引导学生树立平和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个性心理品质,鼓励学生在居家期间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多做积极向上、健康有意义的事情,严防学生在空虚和无聊中产生轻生、抑郁的心理情况。

(四) 做好安全法制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的舆论管控

教育学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文明上网,不浏览下载非法文件、图片和视频,不发布和转载非法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引导学生不参与非法宗教和传销活动,禁止参加非法聚集活动;教育学生珍爱生命,充实生活,远离毒品。如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在居家期间进行打工的同学,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弄清单位的资质,防止被传销组织欺骗和控制,防止被非法中介组织蒙骗;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

(五) 做好家校共育工作,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疫情期间,要保持与学生家长沟通方式的畅通,及时将学生的情况汇报给家长。也呼吁家长能督促孩子居家期间能够珍惜时间,引导孩子合理利用假期时间,做好学习规划,做到放假不放松、学习不断电,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充电。同时,要求家长将学生居家期间的情况及时有效与辅导员或班主任老师沟通。

三、 夏季学生安全教育防护工作开展方式及要求

各院部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实际制定夏季学生安全教育防护工作方案,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抓好落实,注重安全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使学生“听得进、记得住、会运用”,构筑起安全防火墙,为社会安全稳定作出教育部门应有的贡献。

要充分利用好钉钉、微信群、学习通、腾讯会议等平台,通过直播、录播等线上主题班会的形式,每周开展至少一次的学生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和线上家长会,每次活动要求留存5张照片,做好会议记录,于6月29日之前将所有电子材料以院部为单位压缩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2115786@163.com。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0年6月5日